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现环境监测数据全面、正确、客观、真实的目标,7月,重庆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重庆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34号)。
《通知》提出,到2018年,要初步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检查,基本落实各方责任,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要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并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罚机制,确保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通知》要求,要立足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