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English
首页
中心简介
中心简介
中心章程
组织机构
专家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宗旨任务
理事单位
权力与义务
联系我们
中心动态
最新动态
中心动态
产业参要
近期工作
图片新闻
课题研究
专题专栏
最新文章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产业信息
节能环保
信息技术
生物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
新材料
新能源汽车
文化产业
体育产业
中医药产业
专家论坛
专家论坛
投资融资
投资融资
投资基金
企业信息
企业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
你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7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12日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43号
下一篇: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