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作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要配套文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正式发布,文化产业诸多产品和服务纳入目录,得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这是继2016年12月数字创意产业首次纳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之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又一重要支持政策。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由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16年12月公布。数字创意产业首次被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成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制造、绿色低碳产业并列的五大新支柱。
《规划》设专章对数字创意产业发展进行部署,不仅体现了国家规划的战略性和前瞻性,而且标志着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凸显和提高。对于文化产业发展意义重大,进一步拓宽了文化产业新的发展领域,强化了政府部门对文化产业的重视与投入,丰富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利于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催生新业态、创造新产品、引领新消费;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与国民经济各门类融合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引领时尚消费潮流和现代生活方式,让技术进步成果惠及群众日常生活,让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文化部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起草“数字创意产业”篇章,组织专家力量,认真分析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业态、新模式,总结提炼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趋势,研究谋划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领域,对数字创意产业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从“丰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创意技术和装备”、“提升创新设计水平”、“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四个方面明确了数字创意产业的整体布局和发展路径。
为贯彻落实《规划》,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文化部积极配合国家发改委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涉及包括数字创意产业在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5大领域8个产业,近4000项细分产品和服务。数字创意产业领域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分为3个重点方向,具体是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应用服务,其中数字文化创意涵盖了5个重点子方向,分别为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数字文化创意软件、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新型媒体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
《目录》体现了当前数字创意产业的重点引导和支持方向,并将成为落实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行业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数字创意产业也将由此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纳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风险补偿试点工作等政策措施的支持范围。
此前,在文化部的协调和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支持下,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将数字创意领域的大部分行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符合条件的数字创意企业可以据此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而享受到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数字创意企业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领域集中表现为数字文化产业。目前,文化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系列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和《规划》关于发展数字创意产业的要求,对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作出部署安排,激发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力和投资活力。《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