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对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于5月23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申维辰,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张苏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安建应邀出席了会议。
张平同志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受表彰的55家先进集体、25个先进处室、243名先进个人和70名先进工作者表示衷心的祝贺。他在讲话中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工程。“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系统的统一部署,以增强广大干部法律意识和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结合实际,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加快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保障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正确履行职责、顺利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突出表现在,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立法进程不断加快,为发展改革系统正确履行职责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机制更加健全,有力地推动了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为依法实施宏观调控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过去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还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利用好各种资源等。这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努力开创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张平同志指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发展改革工作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迫切需要,是顺利完成发展改革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的同志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加强全系统法制工作特别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制宣传教育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张平同志强调,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全国“六五”普法规划,是今后五年指导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为实现目标任务,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培训;二是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三是要普治并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为把“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重视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改善普法工作的物质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主持会议,宣读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表彰“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他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张平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法律素质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特别是结合全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指明了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张平同志的讲话不仅对于全面启动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是一个非常好的动员和全面部署,而且从长远说,对于加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具有很强的、很有针对性的指导意义。各地方、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张平同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各地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抓紧编制本地区、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会上,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毛伟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杨成、福建省物价局综合与法规处处长林国光分别代表先进集体、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在会上作了发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处长,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各厅司局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各直属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2300人分别在北京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