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恳请支持在京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的函》(京政函〔2017〕102号)收悉。按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创〔2017〕353号)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依托企业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对于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我国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迈进和引领世界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支撑推动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请认真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体现国家战略导向,突出高端引领作用。中心要立足北京、覆盖京津冀、面向全国、辐射全球,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需求,加大重大关键技术源头供给,打造世界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的策源地。以电动化、智能化、生态化为发展方向,按照2020年、2025年、2030年“点—线—网梯次推进”的三步走计划稳步推进;并要加强跟踪评估,适应全球科技创新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态势,及时动态调整建设目标和任务安排,始终保持中心前瞻性和引领性。
三、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用”的开放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中心承建主体的机构性质和组建模式,丰富全方位开放运行机制,优化治理结构、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评价导向等体制机制设计。强化开放共享,吸引集聚汽车领域优势力量,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打造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技术创新利益共同体。加强与现有各类创新平台和科研机制的衔接,确保充分融合,推动形成开放共享的大联合、大协同、大网络,辐射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创新生态。
四、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重要作用。北京市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作用,强化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人才、土地、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撑和保障,积极引导和鼓励产业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方参与共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要发挥建设牵头作用,会同各有关方面积极推进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中心建设主体每年向北京市政府和科技部报告建设进展情况。
五、科技部将大力支持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在科技规划、项目安排、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政策试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协调推动相关部门、产学研主体参与推动中心建设发展。加强对中心建设运行的日常指导和跟踪服务,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科 技 部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