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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部际协调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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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投资协会新兴产业中心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部际协调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研究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等工作。

    2011年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小组”)组长张平同志主持召开了部际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研究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工作分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等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20个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文件起草组组长张晓强同志关于《工作分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框架)》(以下简称《规划框架》)的起草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工作分工》和《规划框架》。会议认为,《工作分工》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各项任务的主要负责部门,这是贯彻落实《决定》的重要保障。《规划框架》体现了《决定》精神的基本要求,定位基本准确,表述形式上有所创新,可直观地体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路径和具体任务。会议要求,文件起草组要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吸纳各部门意见,对《工作分工》进行修改完善,尽快上报国办审批。要进一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反映和体现《决定》的要求,抓紧起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初稿),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重点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尽早报送国务院审批。要同步推进节能环保等七大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目录,尽快建立统计指标体系,落实《决定》提出的财税等相关政策措施。会议强调,2011年是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起步之年,落实中央有关工作部署和《决定》的有关要求,扎扎实实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十分重要。对此,要发挥部际协调小组的作用,及时对201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各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积极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防止一哄而上,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